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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5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4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

行了调整。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公司财

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47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
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
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