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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与公司半年度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不会
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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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
务的连续性。
    经我们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
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顾峰先生、孙衍忠先生、吴颖昊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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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