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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3-04-29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
 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予合法的受赠方,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合法合规: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
 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三)量力而行: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现金流等情况,合理确定对外捐赠
 规模。公司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或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时,对外
 捐赠规模应当相应压缩。
    (四)诚实守信:公司按照本制度决定并已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
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五)权责清晰: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为权属清晰、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处分的财产或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类型和受益人

     第五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包括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及其他捐赠。对外捐
 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
 个人等。
     第六条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
 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等进行。
     第七条 与公司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
 自然人,原则上不得作为受赠人。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八条 公司对下属各单位的对外捐赠行为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各单
位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第九条 对外捐赠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
行审批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财务部门建立备查账簿登记,同时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捐赠情况的支付跟踪,确保捐赠事宜按照预期目标落实。对
 外捐赠支出实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通过内部审计等多种渠道对捐赠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查找在决策程序、实施和财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日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