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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星铁塔: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4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7-031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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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韶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付金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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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未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3,860,541.88             144,490,863.79              6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61,617.58               6,251,406.30             -18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05,581.97               6,027,506.11             -163.1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193,587.96              595,747.02              -4,664.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1                    0.0150                 -187.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1                    0.0150                 -187.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1%                      0.66%                  -1.2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33,572,255.96           1,808,330,926.70            -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7,898,514.42             893,249,534.87              -0.6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354.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502.7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48,559.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24.63

                           合计                                 -1,656,035.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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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015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
                                                              比例                                            数量
                                                                                        数量   状态

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87% 132,839,053            0         质押   132,750,569

吕清明                                       境内自然人      11.10% 46,254,268          0         质押      32,187,500

齐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7%    12,800,000       0         质押      12,800,000

芜湖渝惠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0%    12,101,854       0         质押          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天勤五号单一资金信
                                                其他          2.37%     9,892,452       0         质押          0
托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瑞丰资产
                                                其他          1.91%     7,944,112       0         质押          0
京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周传升                                       境内自然人       1.68%     7,005,196       0         质押          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
                                                其他          1.48%     6,176,400       0         质押          0
荣 8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滨州市创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     5,253,993       0         质押          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价值回报 7
                                                其他          1.20%     4,983,400       0         质押          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2,839,053                  人民币普通股       132,839,053

吕清明                                                   46,254,268                   人民币普通股          46,254,268

齐星集团有限公司                                         1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000

芜湖渝惠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101,854                   人民币普通股          12,101,854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天勤五号单一资金信
                                                          9,892,45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452
托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瑞丰资产
                                                          7,944,112                   人民币普通股          7,944,112
京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周传升                                                    7,005,196                   人民币普通股          7,005,19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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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
                                                         6,176,400               人民币普通股     6,176,400
荣 8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滨州市创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253,993               人民币普通股     5,253,993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价值回报 7
                                                         4,983,400               人民币普通股     4,983,40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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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166.91%,主要系票据形式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61.06%,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37.19%,主要系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4. 预收款项较期初降低71.57%,主要系预收款确认收入所致。

5. 应付利息较期初降低50.74%,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利息所致。

6.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68.77%,主要系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7.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88.59%,主要系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8. 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745.68%,主要系附加税增加及房产税等税费本期在此科目列示所致。

9.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63.57%,主要系报告期加强业务拓展,销量增加,运输费和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10.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1.42%,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188.68%,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2.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46.41%,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13.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16070.94%,主要系报告期计提仲裁赔偿款所致。

14. 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降低120.73%,主要系各公司盈利能力变化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长96.24%,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利润亏损减少所致。

1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0.74%,主要系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9.71%,主要系收回保证金增加所致。

18. 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164.8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1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84.4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承兑及保函保证金增加所致。

2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6.6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设备款较去年同期

增加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929.24%,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700.00%,主要系报告期偿还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2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9.26%,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2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偿还控股股东借款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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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担任公司董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
                             事、监事及高          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严格
                                                                                                     长期
                             级管理人员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履行
                             的股东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1)本公司/本人及参股或控股的公司或企
                                                   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并没有从
                                                   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
                                                   动。(2)本公司/本人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
                             龙跃集团,实          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
                                                                                                            严格
                             际控制人赵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
                                                                                                     长期   履行
                             晶、赵培林,          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吕清明                凡本公司/本人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
                                                   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
                                                   公司/本人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
                                                   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
                                                   业务方面的独立,具体如下:(1)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完
                                                   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证上市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控股
                                                   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职务;保证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名
                                                   出任公司董监高的人员都通过合法的程序
                                                                                                            严格
                             龙跃集团              进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干预公司董事              长期
                                                                                                            履行
                                                   会、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命决定。 2)
                                                   资产独立—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
                                                   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确保上市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
                                                   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公司
                                                   资产的独立完整;控股股东不利用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或资产。若控股股东违反该承


                                                                                                                   7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诺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
           失的,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损失。控股股东不利用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直接或通过控股股东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
           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
           或资产。若控股股东违反该承诺给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控股股东
           将依法赔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损失。
           (3)财务独立—保证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
           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公司具有
           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用一个银
           行账户;保证公司能够做出独立的财务决
           策;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控股股
           东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兼职和领取报酬;保
           证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保证
           公司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业务独
           立—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
           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
           外,不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避
           免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作为齐星铁塔的
                                                              12 个 履行
龙跃集团   控股股东,龙跃集团承诺 2016 年 1 月 8 日
                                                              月     完毕
           起至 2017 年 1 月 8 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
           持公司股份。

           龙跃集团关于就齐星铁塔与 stonewall 资源
           等香港仲裁案件项下全部责任无偿提供全
           额支持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1、龙跃集
           团坚决支持公司一如既往地依法采取各种
           方式坚决捍卫公司正当权益,切实保护广大
                                                      2016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如果公
                                                      年 09          严格
龙跃集团   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并送达的最               长期
                                                      月 07          履行
           终生效裁决,而该等裁决要求公司承担包括
                                                      日
           金钱赔偿在内的任何责任,无论公司何时履
           行该等裁决,或者相关的认可执行裁决司法
           程序中裁定对公司执行该等裁决,龙跃集团
           均会无偿为公司提供全额资金,替公司进行
           赔付,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根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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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三、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1,500          至                -500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279.91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大幅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未进行相应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幅度的上调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报告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