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讯集团: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3-21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北讯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7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下属
公司)2018年度对全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及
反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陈岩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陈岩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
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1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11月7日,公司总经理陈岩先生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情况,签署
了调整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文件。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
了部分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全资下属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
保总额不变,为16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3)。
近日,公司新增二笔对外担保事项,并签订了相关担保合同。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讯电信(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岩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88号6层65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除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无线数
据传送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
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北讯总资产114,476.17万元,净资产45,122.91万元,营业
收入42,380.89万元,净利润12,661.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岩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马家龙创新大厦A座10层
注册资本:108,719.17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通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通信设备;
租赁通信设备。本单位制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
产销售铁塔、钢管塔、架构、管道和钢管柱及建筑用轻钢厂房、停车设备;本公司产品的出
口业务及所需原材料的进口业务;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工程施工及安装;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维护及技术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1,260,503.85万元,总负债651,667.50万元,营
业收入209,587.24万元,净利润21,708.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序 被担保
保证人 债权人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元)
号 人/债
务人
1 北讯集 北 讯 电 润兴融资 1、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50,000,000
团股份 信 ( 上 租赁有限 保证。
有限公 海 ) 有 公司 2、保 证 范 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主 债
司 限公司 权,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或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为实现
主债权和/或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
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及相应的
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
费等。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
同约定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按
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保
证责任。保证人在收到债权人要求其
履行保证责任的通知后,应在3日内
无条件向债权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
证责任。保证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无
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
有其他担保或其他担保是否发生变
更,也不论该等担保是否由债务人本
人所提供,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
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
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
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不得以要求债
权人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追
索权利进行抗辩。保证人履行保证责
任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债
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或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所有费用;(2)债务人因违
反主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其它债务人应支付的费用;
(3)回购溢价;(4)回购价款。保
证人确认,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变
更主合同条款视为已征得保证人事先
同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
任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减免。
3、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期限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若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 北讯电 北 讯 集 上海北信 1、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307,520,000.00
信(上 团 股 份 瑞丰资产 保证。
海)有 有 限 公 管理有限 2、保证人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
限公司 司 公司 约定的主债权,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主
债权和/或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
用。为实现主债权和/或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
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
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
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期限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若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包括全资下属公
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总经理陈岩先生签署的调整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文件的额
度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2、担保原因:为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支持。
3、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99,266,962.33
元 (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88%,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的69.01%。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下属公司进行的担保。
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及对外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1,013,940,103.58元,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金额为1,720,220,343.30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调整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说明;
4、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