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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讯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权玉华)2019-04-30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权玉华)

    作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现就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2018 年度本人参与的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
对 2018 年度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期间,在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的同时,对公司的
战略决策及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方面提出建议,在 2018 年度,本人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
了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 3 次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
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
治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
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本人任期已于2018年3月15日期满。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872489-3783
    传    真:010-67872489-3578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 22 号




                                                     独立董事:权玉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