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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31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
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半年
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20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审
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均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的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通过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
情形。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均没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
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699,266,962.33 元 ,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0.90%,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60.97%。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
下 属 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逾 期债务金额及对外 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420,396,383.23 元、 2,483,063,383.23 元,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2,420,396,383.23 元。

    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永琴          邢卫民          邢   勇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