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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讯: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暨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05-01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 *ST北讯               公告编号:2021-021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2018年、2019年两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均为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0]581号),公司股票自
2020年7月9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截止公告日,
因中兴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业务约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
2021年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4.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对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将根据审核意见,作
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一、无法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原因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
季度报告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延期后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的解除业务约定通知函,2021年2月1日中
兴华与公司签订的《202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自公司收到上述通知函之日解除。因中兴
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业务约定,使公司无法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由于未能按照预
定时间披露年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二、无法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影响
    根据原上市规则第14.4.1条的规定,若公司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
行审议,作出独立的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将根据审核意见,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
市的决定。若公司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被退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