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0-10-2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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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0-3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东飞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589,352,687.75 303,251,759.68 9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49,107,978.96 188,728,802.02 190.95%
股本(股) 66,800,000.00 50,000,000.00 3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8.22 3.77 118.04%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8,341,331.20 -4.45% 166,843,435.68 -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59,386.57 3.30% 26,775,606.80 -1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333,617.62 65.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 - -0.20 73.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21.05% 0.42 -31.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21.05% 0.42 -31.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 -67.64% 5.69% -69.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53% -72.05% 5.37% -70.6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86,898.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4,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0.00
所得税影响额 -262,853.79
合计 1,489,504.8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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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2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3,229,969 人民币普通股
林佳莉 173,385 人民币普通股
李子良 129,055 人民币普通股
海德有 128,900 人民币普通股
岳金娥 113,2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云天 104,914 人民币普通股
宋万勇 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4,114 人民币普通股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54,114 人民币普通股
王冬英 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489.12%,主要系本期发行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至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8.71%,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转让增加所致;
3、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44.69%,主要系本期预付蓄电池、进口材料及研发用固定资产款所致;
4、至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223.31 万元,主要系本期23000 万元1 年期定期存款应收未收利息所致;
5、至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同期减少37.67%,主要系本期出售保定房产所致;
6、至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91%,主要系本期公司科技园二期工程启动所致;
7、至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33.33%,主要系本期摊销向杭州伊顿公司支付的售后及质保服务业务费所致;
8、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500 万元,主要系本期已全额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9、至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46.65%,主要系本期支付主要供应商上年大额应付账款所致;
10、至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97.83%,主要系本期按合同规定预收客户一定比例货款所致;
11、至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1.07%,主要系本期不再计提职工教育费所致;
12、至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69.50%,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应付杭州伊顿公司服务费所致;
13、至报告期末,股本较年初增长33.60%,主要系本期发行社会公众股所致;
14、至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8655442.10%,主要系本期发行社会公众股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87.47%,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4.0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房屋转让补差款计入当期损益,而本期无固定资产
处置收益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7.84%,主要系上年同期对外捐赠计入当期损益,而本期无该类支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5.57%,主要系本期为扩大业务新增人员储备及员工加薪
带来的工资、养老金增长所致;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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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5.87%,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1.30%,主要系本期出售保定房
产所致;
4、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96.89%,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为35873.17 万元,主要系本期发行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6、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33.33%,主要系本期全额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7、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89%,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所致;
8、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922.52 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9、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015.60%,主要系本期发行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主要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中恒科技、朱国锭、
包晓茹、朱益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
股份。股东紫江创投、
郎程财务、刘涛、陶凯
毅、宋大洋、徐益军、
赵大春、廖利荣、孙丹、
王建国、钱滔、杨柳芳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
严格履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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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或者委托让人管理发
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股东宋大
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
购该部分股份。除遵守
上述承诺外,在任职期
间,且在2009 年6 月1
日前,可减持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发行前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三分之一
(13.33 万股);此后每
12 个月(2009 年6 月1
日—2010 年5 月31 日、
2010 年6 月1 日—2011
年5 月31 日、2011 年6
月1 日—2012 年5 月31
日、2012 年6 月1 日
—2013 年5 月31 日)可
新增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六分之一(6.66
万股);若于2013 年6
月1 日前离职,于离职
时根据前述承诺无权减
持的股份在2013 年6 月
1 日之后方可转让。股东
袁明祥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除
遵守上述承诺外,在任
职期间,且在2009 年6
月1 日前,可减持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三分之
一(8.33 万股);此后每
12 个月(2009 年6 月1
日—2010 年5 月31 日、
2010 年6 月1 日—2011
年5 月31 日、2011 年6
月1 日—2012 年5 月31
日、2012 年6 月1 日
—2013 年5 月31 日)可
新增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六分之一(4.16
万股);若于2013 年6
月1 日前离职,于离职
时根据前述承诺无权减
持的股份在2013 年6 月
1 日之后方可转让。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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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
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若本人于发行
人离职,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且,若本
人于2012 年12 月1 日
前离职,则自离职后至
2013 年6 月1 日前不转
让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恒科
技承诺:本公司及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并没
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
恒电气主营业务存在竞
争的业务活动。本公司
不会,而且会促使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中国
境内参与、经营或从事
与中恒主营业务或其计
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
的业务。凡本公司及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商业
机会可参与、经营或者
从事任何可能与中恒电
气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
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务,本公司应于发现该
商业机会后立即以书面
通知中恒电气,并将上
述商业机会无偿提供给
中恒电气。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朱国锭先生承
诺:本人及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目前目前并没有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恒
电气主营业务存在竞争
的业务活动。本人不会,
而且会促使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
间接地在中国境内参
与、经营或从事与中恒
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
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务。凡本人及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有商业机会可
参与、经营或者从事任
何可能与中恒电气主营
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
人应于发现该商业机会
后立即以书面通知中恒
电气,并将上述商业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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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无偿提供给中恒电
气。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201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0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
度的预计范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
为:
0.00% ~~ 30.00%
2009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076,888.9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通信运营商对3G 项目的投资计划比预计有延期,影响了公司通信电源产品的销售业绩;电网投
资变电项目比预期也有减少且价格下降,对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销售业绩也有所影响。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0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