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5-27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编号:2013—3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6
月1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 会议时间: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10:00
4.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五
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国锭先生为公司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大春先生为公司董事;
1.3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益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1.4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易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5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志云先生为公司董事;
1.6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庆捷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兰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3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易开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淼先生为公司监事;
2、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晶晶为公司监事;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3 年 5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
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总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人数”*“该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在议案一中,拥有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6 倍为限,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
所持股份的 3 倍为限,超过的均视为无效票。在议案二中,累计投票的总票数以
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 倍为限,超过的为无效票。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候选人。
议案三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
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
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
件,以备查验。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8:00—17:00(信函以
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53)。
四、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中恒电气
(2) 联系人:陈志云、宋钰锟
(3)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4) 传真号码:0571-86699755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恒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国锭先生为公司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大春先生为公司董事;
1.3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益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1.4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易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5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志云先生为公司董事;
1.6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庆捷先生为公司董事;
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兰英女士为公司
2.1
独立董事;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晖先生为公司独
2.2
立董事;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易开刚先生为公司
2.3
独立董事;
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淼先生为公司监事;
2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晶晶为公司监事;
议案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
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