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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14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2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
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部
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杭州
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董事赵大春先生、周庆捷先生和陈志云先生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5
名董事参与表决。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其摘要详见2014年5月14日的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因董事赵大春先生、周庆捷先
生和陈志云先生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因董事赵大春先生、周
庆捷先生和陈志云先生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
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
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 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
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 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股权激励计划列明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
的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
行调整;
       (4) 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考核、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
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5) 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6) 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
关协议;
       (7) 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8) 在发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的情况时,做
出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办理增加/减少注
册资本、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登记手续;
       (9)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四、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孙丹女
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孙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孙丹女士
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孙丹女士简历

    孙丹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中恒电讯通讯事业部经理、中恒电气通讯事业部销售总监、工会主席等职务。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4 年 5 月 13 日起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首发上市时持有首发前个人限售股 460,000 股,截至公告
之日已全部减持;公司 201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其获授 40,000 股限制
性股票;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共减持公司股份 24,000 股,
截至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 32,000 股,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行政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