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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2-1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恒电气                        股票代码                   0023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志云                                        聂美玲
电话                                0571-86699838                                 0571-86699838
传真                                0571-86699755                                 0571-86699755
电子信箱                            zhengquan@hzzh.com                            nieml@hzzh.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年比上年增
                                                          2013 年                                          2012 年
                                 2014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00,906,468.85 431,885,285.60 431,885,285.60            39.14% 396,128,451.09 396,128,45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25,709,264.47 88,948,423.40 88,948,423.40              41.33% 85,641,475.22 85,641,475.22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23,210,767.64 84,821,411.41 84,821,411.41                 45.26% 77,247,492.79 77,247,492.7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407,328.17   -8,224,416.66   -8,224,416.66          34.25% 28,168,142.77 28,168,142.77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5              0.35         40.00%             0.34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5              0.35         40.00%             0.34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5%         10.84%             11.06%          2.99%         11.41%             11.61%
                                                                                本年末比上年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4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206,316,368.
总资产(元)                                 985,282,720.21 985,282,720.21            22.43% 938,416,277.40 938,416,277.40
                                          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961,537,945.31 860,901,252.47 840,634,192.47            14.38% 785,261,405.81 757,180,805.81
产(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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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336                                                          8,018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
                                    38.37%     100,194,862                      17,844,862 质押             13,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人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7.65%      19,986,146                      19,489,609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4.18%      10,906,310                       8,829,732 质押              1,150,000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87%       7,500,000                                 0
平安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睿 其他                    2.30%       6,000,000                                 0
富二号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1.83%       4,777,840                                 0
一一五组合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1.77%       4,622,886                       2,073,589
中国建设银行
-信达澳银领
             其他                    1.56%       4,060,764                                 0
先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
             其他                    1.03%       2,689,618                                 0
分红
-005L-FH002
深
中国银行-华
宝兴业先进成
             其他                    0.93%       2,422,070                                 0
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茹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 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和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
的说明
                           事长,股东张永浩先生为中恒博瑞管理层成员。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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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4年,国家新电力体制改革和智慧能源互联网领域备受业内高度关注,在国家能源革命和电力体制

改革的推进下,能源行业呈现出需求增长与竞争激烈并存的格局,企业之间横向或纵向协同整合持续发酵。

    公司审时度势,一方面坚持技术创新路线不变,精简高效的管理思想不变;另一方面为企业的升级转

型在战略布局、业务拓展及团队建设等方面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公司发展战略突破成效显著,

产业布局已见雏形,各业务板块发展良好,公司业绩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90.65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39.14%,实现净利润12,570.93万元,

比上一年度增长41.33%。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创新应用电力电子和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不断挖掘公司

业务在通信、电网、发电及能源互联网领域中的潜能,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的经营目标,推动公司健康、稳

键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90.6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9.14%;营业成本32,444.03万元,比上

年度增长39.42%;公司销售费用为4,670.6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04%;管理费用为8,344.59万元,比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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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增长27.19%,费用与成本的增加基本与营业收入的增加相匹配,系公司不断开拓新市场,扩大销售规

模,加强管理和配套服务所致;财务费用为-214.56万元,比上年度下降59.14%,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减

少相应计提利息减少;公司研发投入3,75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0.86%,主要系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570.9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1.33%。



    2、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的战略布局,坚持技术驱动,逐步将产业布局的重点从电力电子产品制造

转向能源互联网平台开发,通过电力信息化技术和电力电子制造技术的有效互联,为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软

件提供商向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并最终为进入能源互联网领域夯实基础。

    2014年,公司业务围绕两个业务板块深耕细作,一是电力信息化板块,为发电企业、国家电网、南方

电网、行业用户智能用电、新能源等领域的“自动化、信息化、互联化”智能建设方面与运营提供解决方

案;二是电力电子产品制造板块,为客户提供通信电源系统、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电力操作电源

系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系列产品及电源一体化解决方案。

    (1)积极拓展信息技术的应用,构建电力信息化板块。

    从2014年初,公司在配电、用电业务领域、云能源互联网业务领域开始着手布局,梳理完成了面向风

电企业、厂矿企业、节能服务公司节能增效解决方案,研发了配电网分析评估计算平台、配网综合评价系

统、配电网能效评估与节能改造辅助系统;开展了云能量平台的研发,通过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智

能能量管理技术,把云能量与智能电网有机结合,承载能源互联网落地。同时深化完善了数据中心高压直

流供电系统解决方案、电力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新能源智能管控解决方案、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电力物

联网监控解决方案,以及适用于通信机房和通信基站的绿色机房动力环境智慧监控解决方案等,立志引领

能源绿色高效时代。

    2014年12月,中恒博瑞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约228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项目,

扩展了中恒博瑞直接参与新能源行业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采购,不仅提高了中恒博瑞在新能源行业信息化领

域的市场地位,更使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产业链得到提升和融合,对公司今后的市场推广产生积极影响,巩

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地位,极大地提高了市场影响力。

    2015年1月,为迎接国家能源革命和电力体制改革,加速拓展公司发电领域业务,成立了控股子公司

北京中恒瑞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明确以核电和火电为主要业务市场,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5年1月,签署了关于苏州市普华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苏州普瑞智能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股

权收购框架协议》。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建立起较完整的电能服务业务体系,并将扩大公司已有产品在用

电侧的销售,为公司未来迎接电力体制改革和发展能源互联网业务迈出坚实的一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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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断升级与创新电源产品,深耕电力电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占据技术的制高点,不断提升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的各项

技术指标,在国家工信部【2015】第8号文中,肯定了该技术较传统UPS系统具有9%—15%左右的节电效率;

公司在ZHM05监控平台上研发出ZHM10监控,提高了整个平台控制速度,使系统运行更安全、可靠;在电动

汽车充电设备上,凭借技术储备,研发出ZHC系列充电模块产品,成功中标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换电

设备2014年第四批招标项目,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公司的产品线,同时也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在中国的推进

做出相应的贡献。

    在传统产品领域,公司在通信电源和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的市场份额中稳中有升;在新能源领域,公司

承担了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新能源电动汽车超级充电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成为唯一入选此重大

专项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项目,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公司依托在电力信息化板块

的技术优势、市场地位,提出和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系列产品及一体化解决方案、互联网监控技术

及解决方案,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提高了公司在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了通信电源产品的推广力度,为4G建设研发和储备多种产品及综合解决方

案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在通信运营商领域,公司中标“中国移动2013年开关电源集中采购项目”,

取得较好的市场份额,继续维持公司与中国移动的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互联网领域,公司与腾讯、阿

里巴巴、上海数据港、万国数据等公司进行长期合作,不仅拓宽了高压直流电源(HVDC)的运用领域,在

技术层面更是与华为、艾默生等企业处于第一梯队。

    可以看出,公司在电力信息化板块及电力电子板块的专业地位及技术水平,为中恒进军能源互联网业

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在未来几年中,公司的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两大业务板块将持续稳定增长,其中电力信息化板块中

新能源、核电领域的业务拓展将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电力电子板块中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数据中心用

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等领域的业务也将随着国家能源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快速发展。

    (1)两大板块原有业务稳定持续增长。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投资规模再次实现新的突破,达到3385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4%,特高压

和配电网是其中重点投资方向,国网2014年配网投资达到1580亿元,其中775亿元用于智能电网建设改造,

并全面推进配电网标准化建设。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国家电网公司计划投资4202亿

元建设电网,同比增幅达24%,投资金额再创历史新高。

    2014年,中恒博瑞继续参与了“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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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等项目的建设。同时,中恒博

瑞“继电保护在线校核”业务首次在南方电网取得了市场突破。未来,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住市

场机遇,巩固并扩大电力专业计算及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市场份额。电力操作电源及电力用一体化电源

解决方案业务也将抓住国网扩大建设投资以及国家核电发展的机遇,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随着国家4G牌照的发放,国内通信行业已经到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市场公开数据显示,截止

2014年底中国移动已累计建成70万个4G基站,中国移动计划将建成一个有100万个基站规模的4G网络,这

意味着2015年中国移动的4G基站建设数量将至少保持在30万个,其对通信电源行业发展的带动力依旧强

劲。与此同时,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也全面推进了各自的4G网络建设战略。中国联通预计2015年将新增15

万个4G基站,覆盖143个城市。中国电信预计2015年4G网络建设总投资将达到480亿元,覆盖超过100个城

市。2015年,公司将力争把握新一轮的4G建设投资高峰,实现通信业务新的超越。



    (2)两大板块新的增长方向。

    其一,能源互联网领域。

    2014年6月,国家已经明确了“能源革命”战略构想,以能源革命为背景的新一轮电力改革也即将起

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将迎来能源互联网时代。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集中在智慧能源领域,这也

是解决城市雾霾、电动汽车大量运营、实现绿色节能环保的重要依托。

    公司将利用近二十年来在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作为支撑,结合近年来公司在云计

算、大数据、移动应用、微电网、新能源、节能方向的研究成果,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大力实施以发展能

源互联网业务为核心的公司战略。

    其二,新能源领域。

    新能源业务在分布式能源市场方面,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政策后,全国

各地已有11个省份发布了各自当地的补贴政策,从中央到地方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正在不断加

大。在经历了前两年的市场低迷期后,新能源发电领域市场逐渐回暖,形成了一个较快的发展趋势。

    中恒博瑞深耕新能源领域市场,直接参与新能源行业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中标了国华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等项目。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在新能源发电领域的市场地位,继续与国华电

力、大唐集团、龙源电力、华电集团等深度合作,通过提供一体化新能源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远程集中

监控、精益生产和运营优化的管理目标,致力打造智能、高效的友好型新能源发电管理系统。公司将持续

积累在分布式能源精益管理、优化运营等方向的技术,提供从分布式能源建设规划、信息化规划到信息化

实施运维的全过程服务。随着分布式能源建设的新一轮快速发展,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拓展将成为新的利

润增长点。

    其三,数据中心节能领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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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里把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确定为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各

地方政府部门也相继发布了有关云计算、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及政策。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发

[2015]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统筹布

局云计算基础设施,加强全国数据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

计算中心。作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核心基础设施的数据中心,将迎来新一轮的建设高峰。数据中心的

能源消耗一直居高不下,其巨额电费甚至超过了基础设施投入,成为数据中心运营的第一大成本。据专业

机构预测,如果我国数据中心保持当前的能效水平,服务器销量保持目前增速,到2015年我国数据中心能

耗将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2020年将超过2500亿千瓦时,或将超过全球国外数据中心的能耗总量。

    而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在全国范围内的数据中心建设热潮中,公司高压直流电源(HVDC)

系统必将凭借其高效稳定的性能、绿色环保的节能效果为数据中心的节能减排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实践

证明,高压直流电源系统较传统UPS节能效果最多可达30%,因此,继2012年国家发改委将高压直流电源系

统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后,2015年工信部将“通信用240V/336V直流供电技术”列入了《通信

行业节能技术指导目录(第一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三大通信运营商以及腾讯、阿里

巴巴、百度等网络运营商都已采用240V/336V高压直流电源系统。未来,公司将继续推动高压直流电源系

统(HVDC)的国家标准早日发布,并将迎来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其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领域。

    随着国内近年来持续的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带来的民众对能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追问,以

及美国特斯拉纯电动汽车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的电动汽车热潮,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引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14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开放了分布式电源并网和电动汽车充换电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行积极投资。

2014年9月1日,在中央财政和各地方政府发布了相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4年

第53号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全面减免

了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

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各项政策举动表明将有效缓解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

速度低于预期的局面,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也带动相关充电设施的建设速度。

    公司已经完全具备了一整套成熟的涵盖了交流整车充电桩,直流整车充电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电

管理系统的技术和产品。未来公司将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中充电设施市场的发展,立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

设施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技术积累和充电装置及管理系统的市场推广,争取在新

的一年提升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充换电系统的市场份额。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做精做强电力信息化与电力电子两大业务板块并保持稳健增长,利用公司先进的电

力信息化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在未来广阔的智慧城市和能源互联网市场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点,完成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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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个产业的整合及升级,加大公司对外投资力度,积极拓展能源互联网领域业务,力争在2015年实现

新的突破。



    2、 2015年公司经营目标

    公司将继续秉承“做业内最受尊敬的科技企业”的愿景、“至诚至精,中正恒久”的经营理念,为用

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做精做强电力信息化以及电力电子的业务,利用公司在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领域二十多年的技术、

市场积累,将业务下沉到需求侧和用电侧;整合公司软硬件技术能力和咨询服务能力,将业务从大型通信

运营商、大型电网和发电公司下沉到中小型企业用户;以专业能力为核心建立公司在能源互联网方向的独

特竞争优势,实现从设备和软件提供商向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

    (1)固有拓新,实现市场战略新布局。

    继续坚持多行业发展战略,把握智慧城市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带动作

用,实现能源互联网的市场突破;紧抓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出现的新机遇,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扩大产能及

提高市场推广力度;立足于现有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加快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的市场开拓,加强服

务资源的扩展和服务渠道的建设。

    (2)整合创新,构建产品新格局。

    不断提升各业务方向的综合解决方案能力,深化完善电力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新能源智能管控解决

方案、直流电源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数据中心高压直流供电系统解决方案、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物联网解

决方案,以及适用于通信机房和通信基站的绿色机房动力环境智慧监控解决方案等。整合公司的电力电子

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和电力专业分析计算能力,将公司在输变电领域积累的优势技术向配电侧

和用电侧下沉,完善包含软件、硬件和咨询服务的云能量平台研发,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和储存装置

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节点互联起来,实现能量和信息双向流动、对等交换与网络共享,承载能源互联网业

务落地的技术支撑。

    (3)精简高效,不断提升运营效率。

    贯彻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标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持续精益改善和品质控制,提升产品

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优化合同管理,防范企业运营风险。继续完善员工的发展机制和激

励机制,实行全面薪酬制度,建立起有效的人才发展和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忠诚度和满意度。制定企业信

息化战略,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公司整体

协同高效运行。

    3、风险因素

    (1)行业政策风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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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通信行业、电力行业和信息技术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

经济的实际需求,也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如宏观经济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的较大影响。“十二

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增长速度。在“十二五”最后一年,国民经济的发展依旧将带

动行业需求的刚性增长。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发布政策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工作,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电网、电动汽车、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智慧城市建设的兴起,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带来了一定的行业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对移动运营商、国家电网公司选择集采招标的采购方式经验来看,公司集采产品存在毛利率下降,

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公司将通过电力信息化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平台互通等手段驱动成本下降来

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在市场策略上不仅参与运营商集中采购,更加注重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目的的

市场策略,充分利用企业自身条件,发挥非标产品优势。

     (3)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客户对产品性能指标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的

应用与新产品的开发是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一,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不能及时准

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将削弱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对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

景造成不利风险,不能及时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将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2014

年成立的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将力保企业核心技术的持续创

新,降低将来可能出现的技术革新风险。

     (4)公司快速发展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我国电力行业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步伐继续加快,通

信行业4G网络建设飞速发展,以及公司在国际市场拓展的力度加大,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

容易出现现有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及人员构成难以满足企业快速增长的发展模式需要,产生一定的快速发

展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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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

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对2014年1月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        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的影响说明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和证监会相关信   递延收益         2,325,777.23
                             息披露规范对报表格式的调整导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的报表项目间重分类,按照《企业
                                                            其他非流动负
   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325,777.23
                                                                  债
                             (2014年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
                               同步调整比较数据的填列口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预计负债       20,267,060.00
                             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及应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自身权
   ——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
                             益工具(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但尚   资本公积       -20,267,060.00
           修订)》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义务确认
                                       为金融负债
       (续)
                                                            对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相关财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        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的影响说明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和证监会相关信   递延收益         6,280,000.00
                             息披露规范对报表格式的调整导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的报表项目间重分类,按照《企业
                                                            其他非流动负
   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6,280,000.00
                                                                  债
                             (2014年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
                               同步调整比较数据的填列口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预计负债       28,080,600.00
                             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及应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自身权
   ——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
                             益工具(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但尚   资本公积       -28,080,600.00
           修订)》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义务确认
                                       为金融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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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为2014年11月公司在富阳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富阳中恒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中恒公司),本公司自富阳中恒公司设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5年2月13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