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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 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3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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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2,839,987.00              94,831,318.99                        5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787,252.42              19,425,504.72                        3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3,692,910.60              16,703,623.13                        41.8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757,853.79              -8,775,353.81                       -136.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5%                     2.23%                          0.4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77,841,121.88           1,206,316,368.25                         -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87,325,197.73             961,537,945.31                         2.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024.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03,956.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9,589.73

合计                                                                    2,094,341.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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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42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30%     100,194,862        17,844,862 质押                     13,000,000
资有限公司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7.64%      19,986,146        14,989,609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4.07%      10,636,110         8,179,732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3.09%       8,086,007                  0
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深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87%       7,500,000                  0

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睿富二 其他                     2.29%       6,000,000                  0
号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1.69%       4,412,860           150,000

中国建设银行-
工银瑞信精选平
                 其他                   1.22%       3,199,900                  0
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华夏资本-工商
银行-中国工商
                 其他                   1.06%       2,781,899                  0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私人银行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泰
达宏利市值优选 其他                     1.01%       2,649,920                  0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2,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350,000


                                                                                                                         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8,086,007 人民币普通股         8,086,007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包晓茹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号

朱国锭                                                               4,996,537 人民币普通股         4,996,537

张永浩                                                               4,262,860 人民币普通股         4,262,860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
                                                                     3,1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3,199,900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资本-工商银行-中国工商
                                                                     2,781,899 人民币普通股         2,781,899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2,649,920 人民币普通股         2,649,920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2,615,283 人民币普通股         2,615,283
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 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和公司子公司中恒博
说明
                                 瑞董事长,股东张永浩先生为中恒博瑞管理层成员。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0.05%,主要是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职工差旅费借款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700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中恒博瑞在一季度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70.21%,主要系子公司中恒博瑞支付了南京北洋股权转让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93.89%,主要系公司支付了去年预提的工资所致。

5、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0.81%,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递延收益较初年增加60.83%,主要系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82.37%,主要系公司对中恒派威追加投资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1.82%,主要系年初待抵扣进项税在本期进行抵扣。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63%,主要系母公司通信电源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72.10%,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加致使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5.98%,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致使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0.59%,主要系本期随着业务的增长,销售业务费也随之增长。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31%,主要系募投资金减少,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56.37%,主要系本期确认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109.18%,主要系联营企业本期亏损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0.99%,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致水利建设基金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2.72%,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上升48.55%,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7.57%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上升55.09%,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2.92%,及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1.05%。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3.61%,主要系去年同期支付了富阳的土地转让款和房产款。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上年同期为0元,而本期为608万,主要系本期收到了股权激励投资款。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同比增加40.49%。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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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对于中恒电气
                                                     向中恒博瑞发
                                                     行股份购买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中恒投资、朱国 产取得的对价 2012 年 05 月 16
                                                                                          36 个月          严格履行
诺                                  锭               股份,自本次发 日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至中恒电气在
                                                     股份购买中恒
                                                                                          盈利补偿承诺
                                                     博瑞 100%股权
                                                                                          年度中最后一
                                    中恒投资、朱国 时承诺:对于交 2012 年 05 月 16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锭               易取得的对价 日
                                                                                          具专项审核报
                                                     股份,自发行结
                                                                                          告后 10 个工作
                                                     束之日起 36 个
                                                                                          日止
                                                     月内不得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股份购买中恒
                                                     博瑞 100%股权                        至中恒电气在
                                                     时承诺:对于中                       盈利补偿承诺
                                    中博软通、恒博
                                                  恒电气向中恒                            年度中最后一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达瑞、周庆捷、               2012 年 05 月 16
                                                  博瑞发行股份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张永浩、杨景                 日
                                                  购买资产取得                            具专项审核报
                                    欣、胡淼龙
                                                  的对价股份,自                          告后 10 个工作
                                                     发行结束之日                         日止
                                                     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至中恒电气在
                                    中恒投资、朱国 对标的资产未                           盈利补偿承诺
                                    锭、中博软通、来三年的盈利                            年度中最后一
                                                                       2012 年 05 月 16
                                    恒博达瑞、周庆 进行承诺并作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日
                                    捷、张永浩、杨 出可行的补偿                           具专项审核报
                                    景欣、胡淼龙 安排                                     告后 10 个工作
                                                                                          日止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监 在任职期间每 2010 年 01 月 15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事、高级管理人 年转让的股份 日
                             员的股东     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离职
                                          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五十

                                          公司承诺:在募
                                          集资金使用过
                                          程中,如出现暂
                                          时性的资金闲
                                          置情况,本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作为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不
                                          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 2010 年 05 月 15 募集资金使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严格履行
                                          有价证券为主 日              期间
                                          要业务的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用于质押、委托
                                          贷款或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关联
                                          人不占用或挪
                                          用募集资金,不
                                          利用募投项目
                                          获得不正当利
                                          益。该部分闲置


                                                                                                   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资金将暂时存
                                                     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待发行人
                                                     在主营业务发
                                                     展方面存在资
                                                     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相关承诺方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00%   至                         5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6,060.82   至                        6,993.26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2.17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有序推进,保持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5 年 4 月 2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