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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7-03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5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7月3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大春先生(以下简称“前述人员”)的通
知:前述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增持”)。朱国锭先生已于2015年7月3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
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的姓名:朱国锭,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大春,公司总经理。
    2、本次增持情况:朱国锭先生于2015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91%。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能源互联网整体战略的有效布局,公司电力信息化、电力电子制
造、能源互联网三大业务板块的紧密结合、协同发展。核心管理团队对公司未来
发展充满信心,为进一步表明决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和总经理赵大春
先生做出上述增持计划,可以有效的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心管理层利益与全体
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也彰显了对公司未来持续
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期间
    自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7月3日,朱国锭先生增持本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91%。本次增持前,朱国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9,972,292股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7.64%。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5年7月3日,朱国锭先生直接持有本
公司40,072,29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66%。
    本次增持前,朱国锭先生通过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控制公司股份200,389,7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8.30%;朱国锭先生配偶包
晓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7%,合计控制
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8.81%。本次增持完成后,朱国锭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
例增加了0.0191%,达到48.83%。
    本次增持前,赵大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628,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0.31%。截止到2015年7月3日,赵大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六、后续的增持计划
    前述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含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万股、增持
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0.382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合计增持股份
的数量不高于300万股、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0.5733%(含此次已增持
股份在内)。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前述人员本次增持计划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2、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包晓茹女士承
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赵大春先生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