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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2015-07-10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5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面对目前A股市场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所有股东的
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杭州中恒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包晓茹女
士、公司总经理承诺,在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总经理赵大春先生计划自2015
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规定,并且保证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015-51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3、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总经理赵大春先生增持公司股
份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人           日期          购入股份
                                                (元/股)          比例
             2015 年 7 月 3 日    100,000      20.84

  朱国锭     2015 年 7 月 3 日    10,000       22.58          0.2662%

             2015 年 7 月 6 日   1,282,700     19.63

  赵大春     2015 年 7 月 3 日    521,700      20.84          0.0997%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实际控
制人、总经理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公司上述
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通过电话、实地调研
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交流与互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