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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1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6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
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
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8
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议
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职责调整,陈志云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陈志云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志云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志云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陈志云先生任职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许广安先生(简历见
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许广安先生简历
    许广安先生,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理
学学士、会计硕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浙江省
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
委员会委员。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部长、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许广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