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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2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在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16年
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对经营范围作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章程修正案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二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
大春、陈志云回避表决。
    《关于确认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二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公告》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