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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09-2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5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0,322,580 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4.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4,216,981.13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985,783,002.87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资[2016]33090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6 年 9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预登记托管手续。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23,242,380 元人民币变更为 563,564,960 元人民币,总股
本由 523,242,380 股增加至 563,564,960 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3,242,380 元。                563,564,96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23,242,38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63,564,96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