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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7-1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建华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出国               熊兰英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广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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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7,971,954.34             181,439,284.63                       -1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768,354.11              41,602,675.66                       -2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780,257.38              41,576,856.98                       -37.9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636,556.58             -73,610,747.73                       -69.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                     3.46%                         -2.1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624,026,450.09           2,653,846,611.44                        -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59,823,563.10           2,331,055,208.99                        1.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503.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921,275.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825.21

减:所得税影响额                                                          890,808.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048.53

合计                                                                    4,988,096.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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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52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56%        200,389,724        35,689,724 质押                  51,720,000
资有限公司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8.07%         45,497,250        34,122,937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2.83%         15,954,165        11,965,624 质押                   1,400,000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66%         15,000,000                  0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1.53%          8,595,720         8,595,720

安信基金-招商
银行-华润深国
投信托-华润信 其他                       1.43%          8,064,517         8,064,517
托安盈 8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民生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9%          7,861,698                  0
限公司

申万菱信资产-
工商银行-远策
                   其他                   0.97%          5,461,877         5,461,877
定向增发 17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
平安银行-北信
瑞丰基金浙商汇 其他                       0.82%          4,647,936         4,032,258
融 5 号资产管理
计划

安信基金-浦发
银行-中广核资 其他                       0.79%          4,435,483         4,435,483
本控股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700,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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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晓茹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朱国锭                                                                11,374,313 人民币普通股       11,374,3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61,698 人民币普通股        7,861,698

蒋庆云                                                                 4,1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90,000

蒋巍                                                                   4,0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4,000

周庆捷                                                                 3,988,541 人民币普通股        3,988,54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933,051 人民币普通股        3,933,051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鼎金价值 1 号稳健型证券投资基                                        3,822,461 人民币普通股        3,822,461
金

陈讯明                                                                 2,783,739 人民币普通股        2,783,739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
说明
                                  瑞董事长,张永浩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管理层成员。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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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1.85%,主要系较年初增加预付材料款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66.24%,主要系本期计提存款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2.15%,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和职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初数为95,970.00元,期末余额为0,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94.38%,主要系公司支付了去年预提的工资所致。
6、应付税费较年初减少59.00%,主要系因本期支付了去年计提的税金。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6.18%,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致使。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3.64%,主要系本期公司开源节流降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809.66%,主要系公司存款息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69.08%,主要系本期确认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9.96%,主要系联营公司亏损同比下降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99.80%,主要系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6.73%,主要系今年起政府取消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65.56%,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25%,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主要
是持续加强销售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回收力度,销售回款同比增加22.6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2.89%,主要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本期
公司3000万定期存款释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5.35%,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4000万元所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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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
                                 公司董事、监
                                                股份限售承   有的发行人     2010 年 0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事、高级管理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诺           股份,离职六 15 日
                                 人员的股东
                                                             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出售
                                                             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五十。

股权激励承诺

                                                             朱国锭及其
                                                             一致行动人
                                                             杭州中恒科
                                                             技投资有限
                                 中恒投资、朱                公司、包晓茹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7 月
                                 国锭、包晓                  和赵大春承                     六个月内       履行完毕
                                                诺                          03 日
                                 茹、赵大春                  诺: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限内不减持
                                                             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朱国锭、周庆
                                                             捷承诺:至中                   公司非公开
                                 朱国锭、周庆 股份减持承     恒电气非公     2015 年 08 月 发行股票完
                                                                                                           履行完毕
                                 捷             诺           开发行股票     06 日           成后六个月
                                                             完成后六个                     内(三年期)
                                                             月内不减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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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恒电气股
                          票或发出减
                          持计划。如本
                          人违反上述
                          承诺,将自愿
                          承担相关的
                          法律责任,赔
                          偿相关方遭
                          受的损失,并
                          接受监管部
                          门的处罚。

                          朱国锭承诺:
                          至中恒电气
                          非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
                          减持中恒电
                          气股票或发                   公司非公开
             股份减持承   出减持计划。 2016 年 01 月 发行股票完
朱国锭                                                                 严格履行
             诺           如违反上述     04 日         成后六个月
                          承诺,将自愿                 内(一年期)
                          承担相关的
                          法律责任,赔
                          偿相关方遭
                          受的损失,并
                          接受监管部
                          门的处罚。

                          公司实际控
                          制人朱国锭
                          承诺其所认
                          购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自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朱国锭及非                                             36 个月(朱国
                          得转让;其他
公开发行股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9 月 锭);12 个月
                          6 家发行对象                                 严格履行
票其他 6 家发 诺                         14 日         (其他 6 家发
                          (安信基金
行对象                                                 行对象)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申万
                          菱信(上海)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天弘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

                                                                                  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福星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浙商汇融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信瑞
                          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承
                          诺其所认购
                          的本次发行
                          的股票自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
                          定对公司填
                          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
                          作出承诺如
                          下:1、不得
                          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
                          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
公司董事、高                             2016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用其他方式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级管理人员                               04 日
                          损害公司利
                          益;2、对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
                          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
                          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
                          薪酬委员会
                          制订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


                                                                               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5、
                                                              未来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相关承诺方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0.00%   至                    -2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891.83      至                    7,855.77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819.71
元)

                                               受行业季节性因素影响;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继续加大对云平台的投入,同时优化人才梯队建设,成本有所增加。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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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7 年 4 月 2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