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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5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
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
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述
    2019年8月23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
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桔新能源”)、浙江交投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投资”)就充电桩投资运营合作事项签订了《合作
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369R
    法定代表人:杨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7日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479室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天然气及其它新能
源项目的建设投资及项目运行管理服务,投资管理,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交投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CF8F83
       法定代表人:杨峻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8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装机械设备;企
业管理咨询;销售汽车、机械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电气设备、金属材料(不含
电石、铁合金)、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配件;汽车租
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关联关系:小桔新能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交投投资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旗下唯一的新能源公司,能够发挥大型省属
国企资源优势;小桔新能源的“小桔充电”为“滴滴出行”旗下品牌,拥有滴滴
公司平台优势,双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
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投投资、小桔新能源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优势互补、
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平等诚信”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
向:
       1、合作主体
       甲方: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杭州中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合作项目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综合项目。
       3、合作内容
       就浙江省内甲方(含母公司)自有、经营以及合作场地进行充电站设施建设
运营、停车、汽车后市场等多种经营模式进行全方位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甲
方提供的场地安装充电设施,合作经营;在甲方提供的场地引入小桔车服开展汽
车后市场服务;引入充电桩的其他增值服务含广告等;三方以合作的方式共同在
业务城市开展集车、桩、汽后于一体的经营模式。
       4、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三年,自2019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止。
       5、保密条款
       三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
料都属于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
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
义务,应当按照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6、其他主要条款
       (1)三方根据各自市场开拓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会面,就合作项目的具体
内容另行协商。
       (2)本协议自三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每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新能源充电设备的龙头企业,独家给滴滴交付的设备,单桩利用率
保持在99.84%以上,得益于公司大功率充电模块(AC/DC)技术、智能管理平台
等综合解决方案,满足用户柔性充电的同时,实现设备的互联互通、群控管理,
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
    随着5G网络和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加速发展,加之国内充电桩利用率的普遍提
高,充电桩运营业务正处于行业性的盈利拐点,本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助
于公司强有力的发挥从硬件设备到系统服务再到平台管理等综合解决方案的内
生竞争力,实现充电桩运营规模化再加码,迎接充电桩业务发展新契机,增厚公
司业绩。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
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若后续合作能顺利开展,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产
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
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并将根据后续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