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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7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杭州市滨
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进行变更,属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
准确和公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