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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10-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或“公司”)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朱国锭、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0,322,58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4.80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84.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783,002.87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6]330900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金       累计投资    项目原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时间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
 1                              68,861.00       20,918.94      30.38%      2019 年 9 月
              设项目

        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                                     101.76%
 2                              6,091.00        6,198.40                   2019 年 9 月
              设项目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23,626.30       23,626.30      100.00%           -

             合计               98,578.30       50,743.64          -             -

      注:超过 100%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利息。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将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定时间              本次调整后时间

  1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2019 年 9 月          2021 年 9 月 30 日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市场环境、经济形势、用户

需求等处于变化中,且行业仍处于培育成长期,公司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出
于审慎考虑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出发,结合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调整等外部
因素做出判断,在积极推进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同时,对能源互联网

云平台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进行适当调整,放缓项目投资进度,契合公司整体
战略规划布局。

       云平台作为公司能源互联网业务布局的核心基础,随着 5G 网络建设、泛

在电力物联网的推进,平台服务和运营价值逐渐显现。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长远
发展,公司着力于对产品系统、核心技术、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和持
续完善,使得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具有更高的质量和效率,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从而保障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故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
拟延长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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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
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
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项目延期
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决策程序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
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意见,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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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小敏                     吴继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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