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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3-2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听取管
理层的说明,基于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中恒派威的股权有利于公司降低对外

投资风险,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其审议程

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静                   袁樵                   裘益政




    ——————            ——————            ——————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