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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5-27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3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公司实际控制
人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929,81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8%。上述减持
计划的实施时间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出具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均尚未开始实施,截至
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
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根据上述规定,现将上
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在本次减
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261,650    6.08%     34,261,650    6.08%
 朱国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65,413     1.52%     8,565,413     1.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696,237    4.56%     25,696,237    4.56%
          合计持有股份            9,364,400     1.66%     9,364,400     1.66%
 包晓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64,400     1.66%     9,364,400     1.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本次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
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未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止目前,朱国锭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