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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4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在杭州市滨江
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