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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暨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5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比例达到 1%暨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披
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不超过 17,929,81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8%。
    2、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减持公
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5,635,64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000%。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减持公司
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截止 2020 年 8 月 18 日,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包晓茹女士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5,635,645 股,具
    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元/股)                             本比例
                             2020 年 8 月 12 日      14.76          360,900              0.0640%

 朱国锭                      2020 年 8 月 14 日      14.39         2,384,300             0.4231%
             集中竞价
                             2020 年 8 月 17 日      14.61          736,745              0.1307%

 包晓茹                      2020 年 8 月 17 日      14.79         2,153,700             0.3822%

                      合计                           14.60         5,635,645             1.0000%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国锭、包晓茹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中恒电气                    股票代码                       00236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563.5645                            1.0000%

            合   计                               563.5645                            1.00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朱国锭                   3,426.1650         6.0795        3,077.9705             5.4616
         包晓茹              936.4400         1.6616       721.0700          1.2795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
                           20,038.9724       35.5575      20,038.9724        35.5575
          司
     合计持有股份          24,401.5774       43.2986      23,838.0129        42.29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31.9537       38.7390      21,268.3892        37.73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69.6237        4.5596      2,569.6237         4.559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于 2020 年 8
划                       月 12 日至 8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5,635,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
                         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
    原因所引起。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情况。
    2、截止目前,朱国锭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