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听取
管理层的说明,基于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此页无正文,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静                    袁樵                   裘益政




    ——————            ——————            ——————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