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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5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6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赵大春先生主持,完成董事长选举后,由董事
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选举包晓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包晓茹女士为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未作调整。补选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的议案》。
    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发行可转债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拟将回购股份 13,111,100 股全部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拟将回购股份
13,111,100 股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
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故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四、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员工激励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
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
计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杭州
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已就拟定
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通过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会议等途径充分征求了员工
的意见。
    关联董事赵大春先生、孙丹女士、刘洁女士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
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
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摘要》。
       五、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特制定《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赵大春先生、孙丹女士、刘洁女士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六、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标的
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员
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或持有人会议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完毕之日止。
    关联董事赵大春先生、孙丹女士、刘洁女士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