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1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其中的“关
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
    针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解释 15 号规定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
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
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
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
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
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
列示。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 15 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规定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中的“关于资金集中管
理相关列报”,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对财务状况影响详见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