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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
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亚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09,100,893.93 元,同比下降 1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821,952.46 元,同比下降 16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64,169,994.92 元,同比下降 192.7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数据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实际
的交易金额没有超过预计的范围,2023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发
展情况和经营目标,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
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
    2022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因此监
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 2023 年度拟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
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
情况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一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