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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创高新:关于公司监事配偶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5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配偶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
主席何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
歉函》。何斌先生配偶王玉蓉女士的证券账户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和 2023 年 3
月 23 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王玉蓉女士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斌先生的配偶王玉蓉女士证券账户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存在公司股票短线交易情形,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
益 43,535.05 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金额(元)   清算金额(元)
                                          (元/股)
2023.3.15       买入        21,800.00         2.72       59,296.00       59,313.79

2023.3.15       买入        20,000.00         2.69       53,800.00       53,816.14

2023.3.15       买入        23,000.00         2.71       62,330.00       62,348.70

2023.3.15       买入        17,300.00         2.72       47,056.00       47,070.12

2023.3.23       卖出        41,000.00         3.24      132,840.00      132,879.85

2023.3.23       卖出        41,100.00         3.24      133,164.00      133,203.95

    本次短线交易系因王玉蓉女士将证券账户委托给朋友代为管理,证券账户中
的资金由其朋友自筹,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买卖行为均由其朋友决定并操作,王玉
蓉女士本人从未向其提供资金或下达任何买卖指令,对于证券账户买入、卖出公
司股票的行为事前毫不知情,何斌先生亦不知晓相关情况。何斌先生已认识到上
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致以诚挚的歉意。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何斌先生和王玉蓉女士亦积
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经核查,王玉
蓉女士证券账户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 43,535.05 元,已全数上缴公司。
    2、何斌先生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监督义务
深表自责,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何斌先生作出如下承
诺:
    (1)要求王玉蓉女士立即收回证券账户管理权,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4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
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加强对相应监管规则的学习,严格管理证券账户,勤勉尽职,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约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事项的再
次发生。
    3、公司将不断强化培训宣导,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
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何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
歉函》。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