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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王清华)2020-03-28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清华

    本人作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9 年各次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及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019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9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
参加,并对 10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2、2019 年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 0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中,本人对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确认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9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中,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全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让参
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中,本人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中,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5、2019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中,本人对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中,本人对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7、2019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中,本人对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中,本人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
以外,还不定期到公司及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办公;积
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情况;为公司相关业务
的转型和发展出谋划策;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
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9 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
汇报,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起沟通了解公司 2019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要求审计机构密
切关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
新要求,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
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19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
    2019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公司监督审计部提交的相
关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
结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名委员会
    2019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对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聘任
公司总工程师、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审议。
    五、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交所、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
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述职人:               王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