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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9-01  

						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编号: 2020-0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为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远网络航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网络航科”),吸收合并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吸收合并完

成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网络航科依法注销,网络航科全部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本次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

之日起 30 日内,未收到债权人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
                                  1/ 3
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现场登记及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28 号 10 楼

    (2)邮政编码:200135
    (3)联系人:翁燕

    (4)电话:021-58856638-2210
    (5)传真:021-58210704
    3、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
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
准,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材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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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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