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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9  

                        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编号: 2021-041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周群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00 号 5 号楼 8 楼
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113 人,代表股份
191,887,0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5688%。其中:
                                  1/ 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111 人,代表股份 191,884,6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568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384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07 人,代表股份 7,751,79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0833%。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
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最终大会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1,884,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88%;反对 2,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王

新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749,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2,384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2/ 4
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1,884,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88%;反对 2,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选举张
志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749,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2,384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磊、柳伟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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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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