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关于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3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3-01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
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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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
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
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汝杰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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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 86 万元(含子公司审计服务费用
13 万元),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相同。
(2)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20 万元,与 2022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相
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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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
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服
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提供的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会计
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表示肯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财务报
告审计服务费为 8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聘期 1 年。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
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和内控现状,年度审计服务费收取合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审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
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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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签署页;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确认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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