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南股份: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2019-04-0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
     持续督导报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声明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
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股份”、“三元达”或“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证券按照证券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并结合深南股份 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以下简
称“本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实施情况所出具本报告的依据是本次交易涉及的
各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资料,上述资料提供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
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
公司就本次重组公告的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等文
件及相关公告,并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深南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
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上市公司、三元达、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
                               指
出售方、深南股份                      司

三元达科技                     指     福建三元达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达信息                     指     三元达(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捷运信通                       指     北京捷运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出              公司与通讯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特定资产负债除
                               指
售资产                                外)

广州铭诚                       指     广州铭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              本公司向三元达控股出售本公司与通讯业务有关的
                               指
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资产和负债(特定资产负债除外)

交易对方、三元达控股           指     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                       指     三元达和三元达控股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重组报告书                     指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续督导报告                 指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三元达与三元达控股签订的《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

《资产出售协议》               指     限公司(作为出售方)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作

                                      为购买方)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选定的基
评估基准日                     指
                                      准日,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所选定的基
审计基准日                     指
                                      准日,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的

交割日                         指     日期,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责

                                      任、报酬和风险移至购买方


                                             2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
过渡期                         指
                                      当日)的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

为四舍五入。若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3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目录



声明 ............................................................... 1

释义 ............................................................... 2

目录 ............................................................... 4

第一节 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 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5
二、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5

第二节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6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6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7

第三节 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 7

第四节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7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7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8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8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0

第七节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10




                                          4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第一节 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深南股份将与通讯主业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特定资产负债除外)以
4,09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三元达控股,三元达控股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亏损且经营压力较大的通讯业务资产处置,公司的资产质
量将得以改善,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将得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将
有所增强。

     二、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7 年 5 月 9 日,深南股份与三元达控股签署了《资产交割协议》,确认
以 2017 年 5 月 9 日为基准日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并共同确认自交割基准日起,
深南股份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
何义务或责任,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由三元达控股享有或承担。自 2017
年 5 月 9 日起,标的资产中的各项资产已实际交付三元达控股实际占有和控制。

    截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或其他变更手续。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三元达控股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后 10 个工作日
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 60%即人民币 2,457 万元,
三元达控股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标的
资产转让价款的 40%即人民币 1,638 万元,三元达控股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支
付资产转让价款 3,995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支付资产转让定金 1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对价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规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或盈利(以审
计机构出具的交割审计意见为依据)均由三元达控股承担或享有,且该等安排不
会对标的资产出售的定价产生任何影响,三元达控股不需为盈利带来的净资产增
加支付对价,也不需额外支付对价补足上市公司过渡期间的亏损。对于过渡期间



                                             5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经营损益之外因素带来的净资产变动由深南股份承担或享有,交割时根据此部分
变动额度调整对价支付金额。据此,除标的资产原对价 4,095 万元已经支付,以
及通讯业务在过渡期间经营产生的应交税费 3,117,316.81 元、应付利息 277,095.01
元、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1,048,262.75 元由上市公司先行支付,之后三元达控股
向上市公司归还以外,三元达控股需向上市公司另行支付 100,491,834.28 元。截
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交易对方已向上市公司支付 100,491,834.28 元,已支付完
毕。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完成标的资产交割过
户事项,交易对方已支付相关对价。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已完成。


                        第二节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有:《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售方)
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购买方)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之资产交割协议》、《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售方)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购买方)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实现,均已经生效;
同时,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不存在违约的
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协议已全部生效,同时,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按
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6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主要出
具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目标资产
权属的承诺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及诚信
情况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保证三元达控股履约的承诺函及其补充承诺》、《关于支付过渡
期间经营损益之外因素带来的净资产变动对价的承诺》,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签
署日,相关承诺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签署日,相关承诺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三节 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不涉及盈利预测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第四节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17 年,公司将与通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处置,主营业务由原
来的通讯行业变更为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的资产质量及资产运营效
率、财务状况得以改善,为公司后续的转型发展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公司集中资
源大力推动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的产业布局。

    2018 年度,受我国经济形势波动影响,部分业务拓展情况未达预期,前期
的投入仍未贡献利润。为摆脱业绩亏损局面,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精简公司
业务,重组人员及部门,为收回投资成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售了部分子公


                                          7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司股权,同时,对外投资并购开展新的业务,力争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1,681,232.11 元,比上年同期的 104,835,366.74
元增长了 73.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9,067,835.56 元,比上年同期的
7,671,844.16 元下降了 739.58%;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33,711,917.23 元,比年初的 389,871,318.61 元增长了 11.24%;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 300,069,257.44 元,比年初的 349,137,093.0 元下降了 14.05%。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2017 年,公司将与通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处置,公司
的资产质量及资产运营效率、财务状况得以改善,为公司后续的转型发展打下了
基础。公司集中资源大力推动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的产业布局。但 2018
年度,受我国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影响,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拓展情
况未达预期,前期的投入未贡献利润。面对不利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出售了部分子公司股权及部分应收保理款,同时,通过并购外部优质资产为公司
创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公司的规范运作、治理水平也进一步得到提升。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前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地完



                                           8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公司的规范运作、治理水平也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司
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前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
司现有独立董事两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
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
务。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三)关于监事和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员
构成和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
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管层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开展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以
及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工作,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经理层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高管层的任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力,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
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
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9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六)关于绩效评估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经营
目标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和考核指标,并根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对管
理层进行考核评定。

    (七)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股东、债权人、
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八)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
咨询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公司信息。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充分尊重和维护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签署之日,本次重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重组方
案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重大差异。




    (以下无正文)。




                                         10
          广州证券关于深南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于大朋                      于丽华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