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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 深南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 A 座十
层 1001 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0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周海燕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
份 13,251,9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032%。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33,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158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41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7450%。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3 人,代表股份 13,227,3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5,808,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4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41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450%。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部分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深
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9,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25,0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林林律师和张莹莹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