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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盛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
第 16 号),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你公司增持期限届满后,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046.54 万股,增持金额为 3,298.82 万元,未足额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以表格
的形式说明本次增持计划中相关增持履行人对应增持金额及实际增持金额。说
明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的原因。

    回复:

    一、本次增持计划中相关增持履行人对应增持金额及实际增持金额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是基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
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在公司股价暴跌之际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拟
与公司共进退。因本次增持计划为公司员工个人意愿,涉及人数较多,本次增持
计划未对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名单进行约定,也未对增持数量进行约束,而是由公
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对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保证承诺。
    周景春先生保证本次增持总数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即公司管理层及核
心员工如增持总金额未达到 5,000 万元,则应由周景春先生根据差额履行增持义
务。本次增持实际完成金额为 3,298.82 万元,周景春先生尚有 1701.18 万元的增
持差额未能按计划完成增持。
    二、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的原因
    公司于 2015 年成立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为 14,000 万元(其中配资金额 7,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 5 日,根据现行再融资政策法规暂行条例,公司与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
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鹏华资产-康盛成长共享 1 号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必须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之前完成所有证券变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在《证
券日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0)。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之前全
部变现结束,参与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近 100 人,大部分员工表示在员
工持股计划结束后有意愿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因受大环境影响,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员工持股计划不断触及止损线,补仓
义务人陈汉康先生拟以其持有的足值有效的房产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抵押
担保,优先级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补仓义务人以其所持有的房
产对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双方还就房产抵押担保事项起草了抵押合同。
但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过程中,优先级委托人在未与公司或补仓义务人进行任何
沟通和告知的情况下,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上午通过管理人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全部股票卖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被动减持,股票减持所得金额均用于偿还优先级份额,
使得购买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参与配资的员工本金部分亏损,同时受金融去杠杆等
系列因素影响资金筹措困难,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未能足额完成。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对本次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增持计划未能
足额完成深表歉意。截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期届满,增持
计划结束。未来如有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