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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盛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
第 104 号),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相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款的收款进展、实际收款较计划收款进度差异情
况,截至 2018 年末累计应收金额、累计已收款金额、已到期未收款金额及对应
账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确定的合理性,你公司认为补贴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
原因及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回复:
    1、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合计 12.41 亿元,
其中 2016 年形成的补贴款为 8.56 亿元,2017 年形成的补贴款为 3.08 亿元,2018
年形成的补贴款为 0.78 亿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国补金额         地补金额     已收款金额        未收款金额

 2016 年     54,475.79         31,218.94        141.00         85,553.73

 2017 年     30,749.75           60.99            --           30,810.74

 2018 年      7,728.30           41.60            --           7,769.90

  合计       92,953.84         31,321.53        141.00        124,134.36
   注:表格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销售车辆运营及应收
补贴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行驶里程       车辆数(辆)   国补金额    地补金额    合计补贴额
            未达 2 万公里       1,807       44,548.77   25,385.26    69,934.03
 2016 年    已达 2 万公里        668         9,927.02    5,833.67    15,760.69
                合计            2,475       54,475.79   31,218.93   85,694.72
            未达 1 万公里       1,067       16,679.86     30.13      16,709.99
 2017 年    已达 1 万公里       1,227       14,069.89     30.87      14,100.76
                合计            2,294       30,749.75     61.00     30,810.75
    注:表格数据未经审计。
     按照财建【2018】18 号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
 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
 为 2 万公里”。公司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需在车辆行驶里程达到 2 万公里后才能申
 报补贴。
     据统计,目前公司 2016 年度实现销售,行驶里程未达 2 万公里的新能源汽
 车涉及的补贴款余额为 6.99 亿元;2017 年度实现销售,行驶里程未达 1 万公里
 的新能源汽车涉及的补贴款余额为 1.67 亿元。上述合计金额为 8.66 亿元。
     2、公司根据电车资源等行业资讯对 2019 年新能源补贴政策针对运营车辆要
 求方面的研究,按照新能源运营车辆自上牌之日起 2 年之内若达不到 2 万公里行
 驶里程,将不能享受补贴的政策预判,同时考虑运营车辆实际行驶里程状况较 2
 万公里差距较大等原因,公司对 2016 年度上牌车辆未能达到 2 万公里行驶里程,
 以及 2017 年上牌车辆未能达到 1 万公里行驶里程的车辆所涉及的补贴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8.66 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如实反映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公司认为本次计提是合理的,也是有必要的。
     3、根据《关于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
 建【2015】134 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
 建【2016】958 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建【2018】18 号)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
 限公司之前年度的会计政策参照了部分同行的通用处理方式,对国补不计提坏账
 准备,对地补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详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联合
 合伙)关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会字(2018)第 0870 号):
 1 年以内计提 5%;1-2 年计提 10%;2-3 年计提 20%;3-4 年计提 50%;4-5 年计
提 80%;5 年以上计提 100%。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款按照账龄分析法合计计
提坏账准备 0.16 亿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款按照
账龄分析法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0.31 亿元;若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计提坏账准备为 0.625 亿元。
    二、根据你公司公告,如本次针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款计提的坏账将来又实
现收回的,将不计入未来年度的当期损益。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已采取和
拟采取的款项回收措施、未来收回补贴款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回复:
    公司已积极与客户对接,关注其车辆运营情况,加强售后管理及售后服务,
帮助其提升车辆运营效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
内容规定,由于该项计提是在政策不明朗之前做出的,且补贴款坏账计提金额较
大,如果国家新能源政策不设定 2 年期限制,将不会造成公司大额补贴损失,所
计提的坏账准备将予以转回并计入补贴收回当期损益,将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
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判断,则该项坏账计提属于以前年度会计估计
错误,是前期差错。为了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的判断,公司应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将坏账转回金额计入以前年度损
益调整科目。
    三、请补充披露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具体决策过程,以及你公司在《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 2018 年全年业绩的预计是否谨慎。
    回复:
    本次修正是在 2019 年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最新文件下发之前,对
政策导向进行研讨之后,判断行驶里程 2 年 2 万公里政策将成为最新政策之要求。
在此背景下,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现有应收政府补贴款结存情况以及车辆运
营情况进行细致分析,认为上述坏账准备计提原则谨慎合理,并结合 2018 年未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做出最终的业绩修正,公司财务报表尚需经会计师进行审计。
    公司在《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测 2018 年全年业绩时,未能对新能源
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进行预判,因此没有及时谨慎地对新能源汽车应收补贴款计提
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对 2018 年第四季度所面临的经营困难也未能充分预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953 万元,2018
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2-3 亿元(未包含前款所列针
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款增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8.04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在此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