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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4-2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
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我们认为,《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方面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和《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
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200.00 万元,均
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 2019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6.86%。

                                    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
况。
                                              审议批   实际担                       截止报告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   担保债务
担保方     担保对象                           准额度   保金额                       期末是否
                         类型     签署时间                        期限   逾期情况
                                              (万元) (万元)                     履行完毕
          浙江康盛科工   连带保   2017 年 3
本公司                                        12,000    4,200     3年       无         否
           贸有限公司    证责任   月 14 日

     公司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
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
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表示同意。

       四、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考
虑到公司 2019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
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
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
展,完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
化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2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377,358.49
财富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20,519,524.66
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16,385,790.65
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4,401,095.88
唐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25,092,962.20
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9,051,502.73
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6,280,212.32
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4,122,305.38                      -
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5,752.21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销售汽车电机                       -     1,282,051.27
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销售汽车空调                       -       182,125.73
                           销售水电                  219,404.53       302,375.16
                           销售材料                    3,335.40                -
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                   82,293.10                -
                           销售新能源汽车                     -     1,254,178.45
                           销售新能源汽车                     -     7,025,637.93
中植汽车睢宁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226,415.09
                           销售水电                           -       227,073.16
                           销售汽车空调                       -   24,954,920.81
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销售                           -        16,629.51
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
                           信贷担保                  283,018.87       283,018.87
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采购、出售商品和提供、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方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3
                                                         本期确认的租          上期确认的租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赁收入(元)          赁收入(元)
 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2,465,273.18       2,465,282.23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45,942.84          45,942.86
 中植汽车睢宁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       1,177,371.41
    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关联租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联方担保情况
    (1)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10,000,000.00         2018/11/7        2019/5/7          是
 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         10,000,000.00        2018/11/30       2019/5/30          是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8/12/6        2019/6/6          是
                            10,000,000.00        2018/12/10       2019/6/10          是

    注:淳安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宏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叶新法
对上述借款担保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余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22,033,627.92         2019/6/26        2020/3/18         否
                            25,038,213.54         2019/6/28        2020/2/25         否
 陈汉康、周珍、浙江润       23,035,156.46         2019/7/22        2020/2/14         否
 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036,685.00         2019/7/24        2020/1/20         否
                            22,033,627.91         2019/7/26        2020/3/13         否
                            23,035,156.46         2019/12/2        2020/12/8         否
                            22,533,979.69          2019/4/4         2020/4/2         否
                             8,512,836.77         2019/4/15        2020/4/15         否
                             8,012,081.67         2019/5/10        2020/4/29         否
                            18,027,183.75          2019/6/3        2020/5/30         否
                            21,632,620.50          2019/7/9         2020/7/7         否
                            11,717,669.44         2019/7/22        2020/7/21         否
                            18,027,183.75         2019/8/28        2020/8/26         否
 陈汉康、周珍
                            18,027,183.75         2019/8/28        2020/8/26         否
                            20,030,204.17         2019/9/20        2020/9/19         否
                            17,025,673.54        2019/10/23       2020/10/27         否
                            14,722,200.06        2019/11/20       2020/11/18         否
                             9,013,591.88        2019/12/13       2020/12/23         否
                            19,029,042.30         2019/7/23        2020/2/20         否
                            10,876,599.96        2019/10/18        2020/10/9         否
                                            4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余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23,035,156.46        2019/10/16     2020/10/13         否
                        22,584,468.61        2019/10/23     2020/10/15         否
                        20,030,570.83        2019/10/24     2020/10/21         否
                        20,781,717.24         2019/11/5      2020/11/3         否
                        22,284,010.05         2019/11/6      2020/11/5         否
                        20,030,570.84         2019/12/1      2020/12/1         否
                        34,262,291.41        2019/12/13      2020/9/11         否
                        23,028,764.38        2019/12/16      2020/8/14         否
                        34,049,215.28        2015/12/24     2020/12/22         否
                        20,029,593.06         2019/3/15       2020/3/7         否
                        10,014,796.53         2019/4/15      2020/4/14         否
                        12,017,755.83         2019/8/12      2020/8/11         否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金额      本期拆入       本期归还     本期利息费用      期末余额

中植新能源汽车
                  134,400.68   52,236.61       81,698.93        6,388.42     111,326.78
有限公司

    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关联担保和关联拆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 2020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有利于公司规避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因原材料
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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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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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 波                李在军           于良耀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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