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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 康盛            公告编号:2020-06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1-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在山西大同投资建设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研发制造基地
项目(一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详 见 2020 年 7 月 31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子公司在山西大同投资建设新能源商用车
     1.00                                                      √
          整车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2.00                                                      √
          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


                                     -2-
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

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7:00(信函以

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文波、余菲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
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子公司在山西大同投资建设新能源商用车
           整车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议案》
   2.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
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
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