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康盛: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 康盛            公告编号:2020-1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所持股份 35,379,78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133%。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所持股份 35,379,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133%。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所持股份 7,013,32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172%,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所持股份 7,013,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17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所持股份 28,366,46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96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
所持股份 28,366,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9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
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248,187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