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
淳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期限为三年,并将公司相
关资产抵押给中行淳安支行。同时,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拓洋”)为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该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允贵先生、冉耕先生和申志东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资产抵押情况
根据中行淳安支行本次授信要求,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包括不动产、机器设
备)抵(质)押给银行,具体如下:
1、不动产明细
价值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面积(㎡) 房产面积(㎡)
(万元)
1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0012556 号 59,933.89 40,709.72 8,293.00
2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0012557 号 50,954.56 25,573.71 5,185..00
3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0012410 号 53,738.26 28,383.82 5,472.00
合计 164,626.71 94,667.25 18,950.00
2、机器设备
同时,根据《2021-2022 年中行押品内部评估报告》(项目编号:浙联评咨字
2021 第 1124-11 号)、《2021-2022 年中行押品内部评估报告》(项目编号:浙联评
咨字 2021 第 1124-22 号)、《2021-2022 年中行押品内部评估报告》(项目编号:
浙联评咨字 2021 第 1124-10 号)、《2021-2022 年中行押品内部评估报告》(项目
编号:浙联评咨字 2021 第 1124-9 号),公司将评估价值合计金额为 14,083.25 万
元的机械设备抵押给中行淳安支行,用于以上授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7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05006378
4、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4-10
5、法定代表人:孙蔚恒
6、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承接业务);
市场调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
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9、关联关系:重庆拓洋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57,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重庆拓洋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0、经查询,重庆拓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抵押、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
体条款内容由公司、重庆拓洋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针对本次担保,担保方重庆拓洋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公司实际
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本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金额为准。本次抵押资产以及由股东提供无偿担保为公司正常银行授信和借
款所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有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事项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