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0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01 月 10 日 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01 月 09 日——2019 年 01 月 1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1 月 09
日 15:00 至 2019 年 01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合明先生主持。2018 年 12
月 25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合规。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01 月 07 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91,157,08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5.7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0,242,60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5.66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14,4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15,4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14,4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24%。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36,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3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36,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3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36,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3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36,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3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侯其锋、叶永开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