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凯撒文化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8 号文核准,核准公司向四川 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何啸威发行 16,756,356 股股份、向张强发行 12,913,895 股股份、向刘自明发行 8,137,462 股股份、向翟志伟发行 7,754,785 股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294,56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89,9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620,999,998.02 元。扣除券商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 18,210,000.02 元后,存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02,789,998.00 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11,588,468.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91,201,529.3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瑞华验字[2016]4003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91,201,529.34 减:收购四川天上友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东现金对价 486,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5,411,531.34 其他费用 4,859.13 加:累计利息收入 9,519,316.88 减:销户转自有资金(注) 9,304,455.75 其中: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155,134.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155,134.4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鉴于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同意将本次结余的 募集资金 9,141,3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8 年 8 月 8 日销户日的余额为 9,155,134.4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分行(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销户)、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分行(已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销户)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 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 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 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 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用账户用途 账户情况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广东华兴银行 购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 2017 年 12 月 11 股份有限公司 802880100018616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补充 日销户(注 1) 汕头分行 流动资金部分项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 44500600201880000211 购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 2018 年 8 月 8 日 有限公司汕头 2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的现金 销户(注 2) 分行 支付对价项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 购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 2017 年 12 月 26 股份有限公司 697286093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补充 日销户(注 3) 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部分项目 注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之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对应的专户内募集资 金产生的孳息(扣除手续费)140,949.53 元自销户后转入自有资金。 注 2: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使用的情况下,拟用闲置募资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任意时点余额 不超过 3 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同意将该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2018 年 8 月 8 日销户。账户注 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天上 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现金支付对价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对应的专户内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扣除手续费)9,155,134.42 元已作为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处理。 注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之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对应的专户内募集资 金产生的孳息(扣除手续费)8,371.80 元自销户后转入自有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120.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5.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15.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15.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056.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5%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四川天上友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东现金对价 是 48,600.00 48,600.00 7,290.00 48,600.00 100.00% 2016 年 5 月 11 日 6,553.59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520.15 10,520.15 0.00 10,541.15 100.20%(注) - - 不适用 否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0.00 915.51 915.51 915.51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9,120.15 60,035.66 8,205.51 60,056.66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 59,120.15 60,035.66 8,205.51 60,056.66 - - 6,553.59 - - 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 10,541.15 万元,超过承诺金额 21.00 万元为此期间产生的部分银行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开立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两个专户已于 2017 年 12 月销户,开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专户 2018 年 8 月 8 日存储的金额为 9,155,134.42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同意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8 月 8 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9,155,134.42 元转 入公司基本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日销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同意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财务顾问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 对凯撒文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凯撒文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 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 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凯撒文化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凯撒文化 2016 年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王 新 刘海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