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凯撒文化: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撒文化(00242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新                联系电话:0755-825313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海燕              联系电话:0755-825313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
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次;(作为保荐机构发表)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0 次,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
                                          现场检查报告、现场专项培训报告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外,不存在其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
                                                        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存在理财产品超过了董事会审议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的理财期限的情况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上述现金
                                            管理的购买规模以及投资产品期
                                          限均符合规定,但在资金循环滚动
                                          使用时,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
                                            存在 3 笔理财产品超过了上述董
                                          事会审议的理财期限的情况,不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1.2 条、
                                          第 6.3.13 条、第 6.3.14 条的规定。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前次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对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治理与规范运作、董监高责任与义
                                            务、募集资金使用、当前上市公司
                                                违规案例分析等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
                        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 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42,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 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司上述现金管理的购买规 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在
                        模以及投资产品期限均符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合规定,但在资金循环滚动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使用时,由于公司工作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
                       疏忽,存在 3 笔理财产品超 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
                        过了上述董事会审议的理 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财期限的情况,不符合《股 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第 1.4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无异议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1.2 条、第
                       6.3.13 条、第 6.3.14 条的
                                 规定。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型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在 2021 年度履行完毕或截至 2021 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
下: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何啸威于
2015 年 09 月 22 日做出的关于资产重组
时相关承诺事项:1、关于所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2、           是             不适用
关于拥有天上友嘉股权合法有效完整
的承诺;3、关于近 5 年没有行政处罚、
无重大诉讼的承诺。
2、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何啸威于
2015 年 09 月 22 日做出的关于资产重组
时相关承诺事项:1、关于规范和减少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2、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于 2016 年 05
月 09 日做出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凯撒集
团、志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15
日再融资所做承诺:一、不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是             不适用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该等规定时,凯撒集团/志凯有限
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三、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凯撒集团/志
凯有限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合明、陈玉琴于
2019 年 05 月 15 日再融资所做承诺:一、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二、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是             不适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三、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于 2019
年 05 月 15 日再融资所做承诺:1、本
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
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
                                               是              不适用
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
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
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7、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19 日分红承诺: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是              不适用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8、非公开发行时,中信中证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等 28 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             是            已履行完毕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新              刘海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