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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撒文化: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2020]3290 号)核准,公司向 28 名投资者发行 142,920,634 股普通股股票,每

股发行价格 6.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399,994.2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5,483,018.7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74,916,975.49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

费用 4,245,969.63 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671,005.86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

同验字(2021)第 442C0000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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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                   81,184.00            59,318.00

    2      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                      7,672.00             6,697.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4,025.00            24,025.00

                   合计                            112,881.00            90,040.00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 2,500.00 万元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以实施“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公司将根据募投

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进度,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期向凯撒香港提供借款,借款期

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 3 年。凯撒香港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公司

或到期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025,600美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官塘鸿图道9号建业中心901室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00%

    经营范围:游戏代理、发行及推广。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

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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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凯撒香港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

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管理。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 审议 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用

于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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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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