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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
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
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毛绍融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毛绍融(主任委员)、郑伟、任其龙、郭斌、刘菁

   审计委员会             刘菁(主任委员)、任其龙、华为

   提名委员会             任其龙(主任委员)、毛绍融、郑伟、郭斌、刘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郭斌(主任委员)、任其龙、刘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上述委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郑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 及聘任总经理 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证券时 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另一方股东由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
公司。变更完成后,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50      51%                   现金

                                                   现金+土地(最终以实际出资方式为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2,050      49%
                                                                准)
             合计             45,000      100%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 15,600 万元的委
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
3.1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 44,000 万元的委
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
3.1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郭一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选举。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股东、
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吸
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
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
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实际,拟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情况下,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中,调整后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对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办理前述具体事
项。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2、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方能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具体召开
日期等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