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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2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2年1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
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
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预留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667 人调整为 661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2,000.00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00.00 万股调整为 1,827.30 万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00.00 万股调整为 172.70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
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部分人员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21日,并同
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13.1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661名激励对象授予1,827.30万股限制性
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提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顺
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25 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
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