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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3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前,
经过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认真审阅并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通过对公
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认真查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从2022年度经营实际出发,兼顾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
制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日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三、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的累计担保额度合计为111,500 万元,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0,444.94万元,均为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目的为支持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营和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
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
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不含持股50%的子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报告
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四、关于 2023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经营,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在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度的判断,预计金
额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各经营主
体的变化,关联交易金额也发生了变化,因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
额度,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
履职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
    2、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考核办法
执行,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同意将董事的薪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在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
策、财务管理、绩效考评管理及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建立了相对完整、严密、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
常进行。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
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信息更加真
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及人员资料,经讨论后认为:

    1、对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绍融先生因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其
他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序合法合规,毛绍融先生辞
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对副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副董事长郑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
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
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序合法合规,郑伟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三、对选举董事长事项的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郑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2、选举及聘任程序合
法。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郑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十、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由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
予登记上市及可转债开始转股原因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

                                        任其龙

                                             黄灿

                                        雷新途

                                                        2023年3月29日